为进一步加强对我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管理,根据教育部和学校对复试工作的基本要求和录取原则,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公开,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管理机构
1.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复试和拟录取工作
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研究生工作和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和副院长担任。组员由教务科科长和各专业学科带头人、导师代表组成,实行组长负责制。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院复试工作与结果负责。
2.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复试监督小组,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3.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专业复试小组
以中药学和药学两个一级学科为单位,分学科进行专业复试。
二、复试内容
(一)专业笔试
(1)组织形式
由学院统一组织出题,安排考场和监考,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
(2)考试科目
中药学考试科目:中成药分析;药学考试科目:药物分析。
(二)外语听说测试
外语听说测试与专业复试分开进行,分为中药组和药学组,由学院统一组织出题,安排考场。
(三)综合面试
由专业复试小组组织进行,主要对考生的知识结构和综合能力进行测试。
三、复试时间、地点和程序安排
时间 |
内容 |
地点 |
备注 |
4月12日(周五) 2:30-4:30 |
pp电子中国官网平台复试考生凭身份证原件、通知单报到 |
pp电子中国官网平台会议室 (一号实验楼B栋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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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周六) 8:00-9:30 |
专业笔试 |
中药学三号教学楼3308 药学三号教学楼3309 |
考试时交验身份证 |
4月13日(周六) 10:00-17:00 |
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 分组综合面试 |
外语测试三号教学楼3308 中药学三号教学楼3309 药学三号教学楼3310 候考三号教学楼3311 |
面试时交验身份证 |
4月15日(周一) |
上交复试成绩及公示复试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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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安排:考生专业笔试完成后统一在3311教室候考,上交通讯设备由工作人员保管,10:00开始由引导员引导至相应面试教室,面试完毕到考后休息教室等待本专业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取回本人通讯设备离场。
四、调剂要求
接收调剂的学科专业:凡一志愿报考中药学、药学专业均可调剂。
五、录取规则
(一)初、复试成绩权重
(1)初试成绩占 70%、复试成绩占 30%。
(2)复试成绩=外语成绩(听力、口语,总分 100)+专业课笔试成绩(总分 100)+综合面试成绩(总分 100)
(3)最终成绩(百分制)=(初试总成绩/5)×70%+专业课笔试成绩(总
分 100)×15%+综合面试成绩(总分100)×10%+外语成绩(总分 100)×5%
(二)具体规则
1.复试成绩180分为合格线,低于 180分为不合格,则不予录取。如没有完整参加各个环节的复试,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学院招生领导小组依据考生复试最终成绩会议研究确定拟录取建议名单,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会议讨论确定拟录取名单。
4.如遇招生计划最后一名最终成绩相同时,则初试成绩高者录取,如再相同,则初试英语高者录取。
5.复试合格考生均具有待录取资格,如本学科拟录取考生放弃,直接顺延拟录取。
6.凡是复试过程中作弊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拟录取资格。
7.体检考生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标准(教学〔2003〕3号)执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拟录取建议名单的确定
各专业最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专业计划招生数及录取规则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依据考生复试最终成绩会议研究确定拟录取建议名单,上报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经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会议讨论确定拟录取名单后挂网公示10天。
网址:http:/index.htm
监督举报电话:0731-88458240 联系人:陈老师
复试咨询电话:0731-88458925 联系人:郑老师 葛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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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