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疫情形势严峻,为了保证教职工健康安全,维持学院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特制定疫情期间教师外出审批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疫情期间,教职工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非必要不市出省,不前往人口聚集的场所,做好个人防护。
二:确因工作需要或特殊原因,教职工确实需要出市出省,须履行外出审批手续。1.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外出申请单。2院领导审核签字同意后,将申请单交学院办公室存档。
三:教职工外出返回长沙,按照学校实时防控要求提供所需核酸检测报告和健康码,打印出来交学院办公室。
四:教职工若发现健康码有异常,或外出期间途径的地点为中、高风险地区,应第一时间报学院办公室,由学院办公室报大学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教职工本人应向所在社区进行报备,根据社区要求做好相关健康监测工作。
五:疫情期间执行外出审批制度,是每位教职工应尽的责任。凡未履行外出手续、擅自外出者,一经发现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有职务者予以免职。如造成严重后果者,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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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